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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与市中级法院联合举办公司破产审判与管理人实务培训班

作者:杨焕辉、张忠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27

由市律师协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公司破产审判与管理人实务培训班”,2017424-25在市中院一法庭举行。

开班仪式由市中院民二庭李琛庭长主持,市中院袁小文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其盛、市律师协会周大山会长参加了开班仪式,袁小文副院长作了发言。简短的开班仪式后,即进入了两天紧张的学习。

第一天由陆晓燕讲授《破产审判案例分析与实务研判》。陆晓燕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主审ST中达破产重整等大要案件。

第二天由徐阳光讲授《僵尸企业的处置与破产法实施》,徐阳光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20145月挂职至今),曾参与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制订。

两位老师的授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并对学员提出的问题释疑解惑。他们从审判实际和管理人实务角度,就如何审理破产案件、做好管理人做了剖析,以大量的案例,解答了大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受学员好评。

    本次培训班的会务工作由中院民二庭和市律协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承办,参加本次培训的除岳阳两级法院主管破产审判的院领导审理破产案件的审判员全市入围破产管理人外,还邀请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和经开区的相关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