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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法律援助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作者:市律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71  更新时间:2016-01-25

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因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继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1年底,虽然成立时间晚,但起点高,发展很快。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当作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牢记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岳阳法援精神,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需。民困我帮,民求我应,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为了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县区在全部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华容、岳阳县、临湘等地为工作站统一制作了牌匾和宣传栏,岳阳楼区、平江等地还在所有村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各县区在残联、妇联、总工会、团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困难群众都能在两个小时内申请法律援助,提前三年实现了司法部提出的工作目标,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乡镇和村(居)委会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市法律援助中心制作了《法律援助受援证》发给困难群众,持证人凭证可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法律援助,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克服经费困难,印制了《岳阳市法律援助指南》,放置在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作站,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我市十分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面,市法援中心创办了全省首家《岳阳法律援助》期刊,平江县建立了我国中西部地区首家县级法律援助专业网站。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将法律援助纳入司法行政目标考核范围,将法律援助工作同司法行政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支持,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遍布乡镇和社区的法律援助大格局。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多是残疾人、老年人和低保户等弱势群体,他们社会地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要帮助他们依法维权,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始终牢记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绝不因为是弱势群体就敷衍塞责,相反地,正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更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市法援中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调查,全市没有一起投诉案件。

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值班室,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特事特办,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和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有求必应,应援尽援。湖北阳新县农民刘道学、方育红在岳阳打工时遭遇车祸,市法援中心帮助他们通过诉讼索赔57万多元,君山区中心律师远赴山西,帮助矿难农民工周明禄亲属讨回赔偿金23万多元。据统计,我市法律援助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00多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60万元。我市法律援助律师还积极参加涉法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平江县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往返北京、辽宁、广东等地,帮助进京上访人员李速富解决了六年之久的五起上访案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并做好了其息访的思想工作。市法援中心每周都派律师参加涉法接访,汨罗市实行法律援助局长接待日制度,岳阳楼区开展“百名律师联社区”的活动,为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建设民本岳阳的过程中,法律援助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