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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律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77  更新时间:2014-05-06

2008年3月6日,湖南省律师协会以湘律协〔2008〕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律协将成立相应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由熊赞国副局长任组长,成员有:局政治部主任姜彬,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大山,局公律科科长黄培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大任,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于立坤。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律协,于立坤任办公室主任,市律协王燕、黄丽为办公室成员。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湖南省

 

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的评定工作。

2、各所务必按省律协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市律协,逾期视为弃权。

3、有关文件和报告书请至湖南律师网下载。

网址:(http://www.hnl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