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兄弟惨遭车祸法律援助倾情相助
方育红和刘燕夫妇是湖北阳新县三溪镇农民,1998年下半年,结婚不久的他们就来到湖南岳阳市打工,帮助他人安装铝合金门窗。2002年,刘燕的弟弟刘道学也跟随姐姐、姐夫远离家乡来到岳阳市打工。虽然每天从早忙到晚,累得腰酸背痛,但一想到打工比家乡的收入要多些,他们也就忘记了辛苦。经过几年努力,方育红夫妇在城里买了房子,刘道学也攒了些钱准备回家娶媳妇,有一个他们的家。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也许是上天嫉妒,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幸运女神不再垂青这两个农民工兄弟。2006年10月27日傍晚,喧闹的城市开始安静下来,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大都在家享受天伦之乐,方育红、刘道学两人做完一天的事,疲惫的方育红驾着两轮摩托车,后面搭载刘道学行驶在回家的岳阳大道上,就在离家最近的十字路口悲剧发生了。方育红驾驶的摩托车被一辆迎面占道疾速驶来的面包车撞翻了,方育红、刘道学被撞飞了好几米远,两人多处骨折和裂伤,神志不清,生命垂危,好心人迅速将他们送往岳阳市二人民医院抢救。虽经医生全力抢救,把两人从死神那里夺了回来,但两人已经成了植物人,神志不清,昏迷不醒,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刘道学构成二级和五级伤残,方育红构成三级和八级伤残。
为了抢救刘道学和方育红的生命,方家和刘家倾其所有,变卖了家中所有能卖的财产,借遍了所有的亲朋戚友,仅一个月,就花去了十多万元的医疗费,原来就不富裕的两家再也无法承受每天上千元的医疗费用。肇事司机刘璋自出事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去向不明,只有其姐夫拿了1.6万元应付了事,保险公司赔付的3万元,对于巨额的医疗费无异于杯水车薪,方家和刘家陷入了生活的绝境。方育红身怀六甲的妻子刘燕不得不在网上发布卖子救夫的消息,一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刘道学的哥哥刘道尧是个残疾退伍军人,自从弟弟和妹夫出车祸后,他就成了两家的主心骨,刘道尧拖着残疾的身体不停地奔走在医疗、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想尽千方百计争取医疗费,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令这位热血男儿也欲哭无泪。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刘道尧来到岳阳市人民政府上访,请求人民政府出面帮助解决困难。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后,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刘道学和方育红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到市政府指示后,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当即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安排业务熟练、责任感强的蔡勋林副主任办理这件法律援助案件。蔡勋林律师仔细听取案情后,既为受伤者深感同情和婉惜,也为肇事者的不负责任而深恶痛绝。办理好委托手续后,刘道尧迟迟不肯离开蔡律师的办公室,似有什么难言之隐,蔡律师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刘道尧担心他们是外省人,岳阳的律师不会为他们尽力,特别又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案件,并表示案件办好后一定感谢,蔡律师耐心地向他们宣讲法律援助制度,他说法律援助就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是合法权益,我们就一定要维护,刘道尧等人才放心离去。
受理案件的第二天,蔡律师就带领刘道尧到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找到法院分管领导,为他们办理好缓交诉讼费用的手续,并向承办法官陈述受害人的严重伤情,希望法院尽快秉公依法处理。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蔡勋林律师又代理他们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依法查封被告的房屋一栋,考虑到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在赔偿数额上的巨大差异,蔡勋林律师又到刘道学和方育红居住的社区和派出所调取了他们在城区生活多年的证据。2007年4月20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件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法庭上,蔡勋林律师力陈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依据,并严厉谴责了被告的逃避行为。岳阳楼区法院采纳了蔡律师的绝大部分意见,判决被告赔偿刘道学和方育红各种经济损失411287元,但遗憾的是蔡律师提出的应按城市居民标准进行赔偿的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作为从农村出来的打工人员,尽管刘道学他们觉得一审判决不太理想,但打官司的辛劳已拖得他们身心疲惫,他们不准备上诉了。蔡勋林律师觉得这个案件事关刘道学和方育红今后一生的生活费用,并且确实应该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一审法院不采纳合理意见是没有道理的,于是蔡律师又动员他们提出了上诉。岳阳市中级法院最终采纳了蔡律师的意见,二审判决认定刘道学、方育红已在城市生活多年,应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判决赔偿刘道学、方育红各种经济损失572637元。接到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方育红的妻子刘燕泪流满脸,她紧紧握着蔡律师的手,泣不成声地说:“感谢人民政府,感谢法律援助,感谢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