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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跟党走党员律师学习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环境下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

作者:市律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721  更新时间:2014-05-12

党员律师学习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环境下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

 

   为发挥党员律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理解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下司法体质改革的有关问题,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于4月3日邀请市委党校法律教研部主任胡晓华在晓招宾馆作了题为《党的十八大关于司法体质改革问题》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司法局副局长熊赞国同志主持,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及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共130多人参加。

   胡晓华主任在报告中强调,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是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法律才具有权威性,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十八大报告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到司法工作中,意味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改革,大胆破除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要求的,制约司法独立、公正司法的组织障碍、制度障碍,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宪法地位,充分发挥审判权和检察权在宪法法律中的独特作用。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通过司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实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熊赞国局长强调,司法改革与我国的各项改革一样,需要经历了一个从学习借鉴到结合中国国情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理论指导下的实践也有实践对理论的修正,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因此,广大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跟党走,以实际行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